关于开展2015暑期社会实践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5-06-26浏览次数:158

各班级(团支部):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引领广大青年学生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勤学、修德、明辨、笃实”的要求和张春贤书记对我区各族青年争做“五新青年”的希望,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更加坚定跟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为实现“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中国梦努力奋斗的理想信念,根据校团委的通知,我院在暑期集中开展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争做五新青年  青春献礼家乡

二、参与对象

数理学院学生

三、活动组织形式及内容

1、集中组队开展社会实践活动(此项由学院组织部分学生开展)。

2、学生个人分散开展社会实践活动

各班级要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结合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特点,本着“带着问题下去,带着报告回来”的理念,学生自由选择的方式,采取就近就便的原则开展社会实践活动。同时,根据学校要求,我院学生放假后,必须先到居住地的管理部门或访惠聚工作组报到,参加为期一周的社会实践。另我院所有学生需调研身边我校校友,每人需至少调研一人,了解其具体信息,各班级需完成每班至少两篇“我身边的校友”征文比赛文章,于报到时交于学工办(《“我身边的校友”征文大赛的通知》见附件2)。

四、相关要求

1、深入基层,狠抓落实

各班级要在活动前做好思想动员工作,教育和要求学生深入基层,深入农户,体察体验基层生活,要艰苦朴素,不搞特殊化,入乡随俗,不给基层添负担,扎扎实实开展社会实践。

2、加强联系,确保安全

各班级要在暑期加强联系,在社会实践过程中若出现任何问题应及时与班主任、辅导员取得联系,确保所有人员安全。

3、重视宣传,强调实效

每位学生在实践过程中要注意留存好的照片或视频资料,及时发至学院学工办邮箱,为营造良好的社会实践舆论氛围打下基础。开学后,全院学生须向院团总支提交《新疆农业大学2015年大学生志愿者暑期社会实践活动个人活动鉴定表》(附件1),无鉴定表或鉴定不合格者不予注册。今年社会实践的重点为2013级、2014级学生。2013级、2014级学生必须在开学后向学院递交暑期社会实践报告,社会实践成绩将在开学第二个星期日,由各班在班主任的带领下组成社会实践成绩评定小组,组织学生开展社会实践心得体会交流会,统一给每位学生评定成绩,最终成绩由学院教学办统一上报教务处给予相应学分。

 

 

数理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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