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公共选修课选课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7-02-27浏览次数:127

各教学单位、各位同学:

本学期公共选修课于228日开始在网上选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课原则

1、本专业人才培养计划中未列示的、或有列示但在学生四年培养计划中学院无授课安排的课程,方可选修(专业人才培养计划具体内容可向所在学院教学办咨询)。同一门课程重复选修(同名或近似名称课程视作一门课程),只计一次学分。

2、本科生公共选修课最低学分要求为4学分,直升本学生为2学分。建议在2-7学期选修。第8学期因面临毕业,需要在6月前报出成绩,进行毕业资格审核,而公共选修课成绩一般在6月底才能核定,因此建议在第7学期修完公共选修课,以避免因成绩不能及时核定导致无法正常毕业的情况发生。

特别提示:2017年毕业的学生应在本学期修完所有的公共选修课学分,以免影响正常毕业。

3、根据自治区教育厅的规定,在校大学生需要加修“职业生涯规划”和“就业指导”两门课,并作为毕业资格审核的条件之一。我校结合实际情况,已在2014年毕业审核中将这两门课程的学分获得作为毕业资格审核的必备条件。为此我校已以公共选修课的形式开设这两门课程,所得学分按公共选修课学分计。为充分发挥这两门课程对个人发展的指导作用,选修时建议:大一或大二时先修“职业生涯规划”,大三或大四时再修“就业指导”。

学院已开设或将开设“职业生涯规划”和“就业指导”两门课程或“大学生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课程(2学分)的,学生不能再以公共选修课的形式修学这两门课程。

4为增加我校优质教育课程资源,充实公共选修课,使学生开阔视野,学到更多知识,教务处已借助网上优秀教学资源开设23门网上通识课程。这23门课程(全过程)采取网上学习、网上考试的方式,学生可在学校教务管理系统中进行选课。

二、面向对象

除预科年级学生外,全校所有本科学生均可选课。

三、选课时间

选课阶段:228日-36

补选阶段:38日-310日(落选的学生可以在这个阶段重新选课)

本次选课实行网上报名,选课人数达到预定人数的课程不能再选;在选课结束后选修人数未达到基本开班要求的课程将停开两学期。请选课学生关注所选课程是否开设,如未开设需及时在补选阶段补选课程。

四、选课方法

1、访问网址:登陆新疆农业大学主页“校园信息门户”,在用户登录处输入一卡通用户名和密码进入个人中心,点击“网上选课评教”进行选课。

2、请先认真阅读页面上的选课说明,根据说明提示的方法确认选课。

五、选课注意事项

1、在选课前上网查询本人已修读的公共选修课学分。如学分已达到最低学分要求,则不必再选课。

2、请注意公共选修课的上课时间,不要选修与本人主修课程时间冲突的课程。

3、安排在同一时间上课的课程只能选修1门。

4、点击教务处网页上“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公共选修课汇总表”,可查看每门课程的介绍和任课教师简介。

5、选课时请注意课程面向的专业和学生。例如,选课要求为民语言本科学生,则汉语言本科学生不能选。

6、未通过网上选课自行听课属无效选课,学校不予登记课程成绩。已选课程若不参加考核,将以“0”分记成绩

7、选课必须由本人完成,不得委托他人代选。因他人代选造成选课错误,后果由学生自己承担。

8、为确保选课结果不被他人改动或个人信息泄漏,请务必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密码(有疑问可持有效证件到所在学院教学办挂失);在网吧等公共上网场所选课时,选课结束后要注意关闭选课网页。

9、选课不办理退选手续,请同学们慎重选课。

六、其它

选课过程中如有特殊情况(停开、增开课程等),教务处将及时公布(公布方式:网上发布、学院通知)。

在选课过程中有任何问题或建议,可以向所在学院教学秘书或直接向教务处教学研究科反映,教学研究科联系电话:8762062,联系人:阿依先·艾力,办公室门牌号:1F015

特此通知

                              

 

附件:网上通识课程简介

 

 

                                           教务处

二○一七年二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