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增强宪法意识

发布者:魏岩发布时间:2020-12-04浏览次数:3791

今天是第七个国家宪法日

关于宪法和国家宪法日

我们应该知道以下这些:

“12·4国家宪法宣传日”

12月4日是第七个国家宪法宣传日。1982年12月4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为了增强全社会的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2014年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定: 将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

一、宪法是什么?

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它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是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社会稳定的基础,是公民权利的根本法律保障,是实现我国社会主义法制统一的基础,是依法治国的基本依据,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开展法制宣传教育,首要的任务就是要进行宪法知识的宣传教育,了解宪法、掌握宪法,增强宪法观念,树立宪法权威。

二、宪法的重要意义

在不少人的头脑中有一种观念,认为刑法、民法是比较严厉的法律,违反这些法律要受到制裁。但宪法好像是很“宽容”的,违反宪法可以不追究法律责任。这种“违法可怕,违宪不可怕”的观念相当普遍。其实,违宪,是最严重的违法。这首先是由宪法与其他法律的关系决定的。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凌驾于所有法律之上,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从内容上来讲,宪法是人民权利宪章,最大程度集中了全国人民的共同意志、追求和信念,具有至高无上的地位。

三、宪法赋予我们哪些基本权利与义务?

【基本权利】

平等权 政治权利和自由 宗教信仰自由

人身自由 监督权和获得赔偿权

社会经济权利 文化教育权利

【基本义务】

维护国家统一与民族团结 遵守宪法和法律

维护祖国安全、荣誉和利益

保卫祖国和依法服兵役 依法纳税

宪法与我们的关系?

宪法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更与我们的一生都有着密切的联系。

当我们出生了,宪法有话要说:

第二章 第三十三条 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

第四十九条 父母有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禁止虐待老人、妇女和儿童。

当我们求学了,宪法有话要说:

第二章 第四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国家培养青年、少年、儿童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

第四章 第一百四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是五星红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是《义勇军进行曲》。

第一百四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中间是五星照耀下的天安门,周围是谷穗和齿轮。

第一百四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首都是北京。

当我们成年了,宪法有话要说:

第二章 第三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

第四十九条 父母有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

若我们参军了,宪法有话要说:

第二章 第五十五条 保卫祖国、抵抗侵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每一个公民的神圣职责。依照法律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光荣义务。

当我们工作了,宪法有话要说:

第二章 第四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

第四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者有休息的权利。国家发展劳动者休息和休养的设施,规定职工的工作时间和休假制度。

第四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在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社会的和家庭的生活等各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国家保护妇女的权利和利益,实行男女同工同酬,培养和选拔妇女干部。

当我们结婚了,宪法有话要说:

第二章 第四十九条 婚姻、家庭、母亲和儿童受国家的保护。夫妻双方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父母有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禁止破坏婚姻自由,禁止虐待老人、妇女和儿童。

当我们退休了,宪法有话要说:

第二章 第四十四条 国家依照法律规定实行企业事业组织的职工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退休制度。退休人员的生活受到国家和社会的保障。

第四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国家发展为公民享受这些权利所需要的社会保险、社会救济和医疗卫生事业。

第四十九条 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禁止虐待老人、妇女和儿童。

国无法不治,民无法不立。我们有幸生活在一个伟大的新时代,在这个新时代,宪法的精神不断发扬,将全面依法治国提升到一个新高度,我们充分享受民主与法治的阳光,都要做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来源 / 中国普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