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疆农业大学《关于开展推荐2026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的通知》及《新疆农业大学推荐2026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的文件精神和要求,现制定我院2026年推免工作实施细则。
一、组织领导机构
根据学校文件精神,成立数理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黄华(副书记、院长)
副组长:舒尔娜·吾其尔(副书记、纪委书记、班主任)、匡代洪(副院长)
成员:姚亚楠(辅导员、班主任)、魏毅功(辅导员)、王飞(系主任)、吕军(系主任)、张庆莉(班主任)、马丽(班主任)、皇甫兆青(教学秘书)
二、推荐范围及推荐条件
(一)推荐范围:
推免生为应届本科毕业生,是指我校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学生)。
(二)推免生推荐基本条件如下: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
2.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3.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
4.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
5.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学术不端行为;
6.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7.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已修课程(不含素质教育选修课)首次成绩(以下统称为学业成绩)平均学分绩点(GPA)排名应在本专业同年级学生前30%。或被学校认定为具有特殊学术专长;
8.普通类学生(不包括英语、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中英本科国际教育项目、中俄合作办学项目专业)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以下简称CET4)≥400分或雅思成绩≥5.0分或托福成绩≥65分。单列类学生CET4≥350或普通话水平测试(PSC)达到二级乙等或雅思成绩≥4.5分或托福成绩≥60分;
9.特殊学术专长类认定基本条件
特殊学术专长类推荐学生在符合推免生工作实施办法中遴选条件的基础上还需符合《新疆农业大学推荐2026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中的特殊学术专长类推荐条件;
10.“研究生支教团”在符合推免生工作实施办法中遴选条件的基础上还须符合学校团委发布的相关文件要求。
三、推免生名额
2026年我院分配名额为4名,候补名额(1名),最终推荐名额以学校公示为准。
四、推荐免试工作流程
(一)非特殊学术专长类学生推免流程:
1.推免评选细则
结合专业特点及学院实际,制定数理学院推免生遴选、推荐综合评价标准,根据被推荐学生思想品德评价(定性),第二课堂成绩(定性),学生首次学业成绩(计算学分加权平均分)占80%,创新能力评价(含学术论文、知识产权、学科竞赛、科研项目)占15%,发展素养评价(含语言水平、参军入伍服兵役、学生工作、志愿服务等其他奖励)占5%的原则制定综合评价标准。综合评价成绩参照《数理学院推免生遴选、推荐综合评价标准》(附件1)进行测评。综合评价成绩按百分制赋分,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2.组织报名
组织学院符合推荐条件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报名并填写《新疆农业大学2026年推免生申请审核表》(附件2),同时提交相关佐证材料。
3.资格审查
申请者须提供如下材料:
(1)代表学术水平与专业能力的项目、论文以及获奖证书等;
(2)语言水平考试等级证书(或成绩单);
(3)身份证和学生证;
(4)参加社会实践、志愿服务或学生干部等证明;
(5)其他申请及证明材料;
学院对以上材料进行审核,原件归还本人,复印件留存。
4.公布考核鉴定结果及材料报送
学院依据推免生工作实施办法及本单位实施细则对申请学生进行遴选、推荐,公示所有人员考核鉴定结果。当考核鉴定成绩相同时,依次参考前三年平均学分绩点、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成绩,确定拟推荐名单及候补名单。按照学院或专业综合评价成绩排名高低公示所有申请推荐学生的姓名、学号、专业、综合评价成绩,并对拟推荐名单和候补名单进行标注。9月7日前,在学院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3天,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3天。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其他材料学院存档。
5.复审、公示
教务处汇总各单位拟推荐学生名单,并会同学生工作部(学生处)复查学生遴选资格、学业成绩、违纪情况等。复查无误后,将推免生名单提交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审核通过的推免生名单在教务处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日。
(二)特殊学术专长类学生推免流程:
参照《新疆农业大学推荐2026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中的特殊学术专长认定工作组织实施程序。
五、申诉与复议
申请推免生的学生或其他人员,对推免生推荐工作有意见、建议或申诉、举报,应先实名向所在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反映。如果对学院答复不满意的,可向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反映。如对推免生拟推荐结果有异议,在公示期内,可向学院或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复议申请,具体程序如下。
(1)申请复议的学生应填写附件3《新疆农业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复议申请表》(下面简称“复议申请表”),提交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办公室或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务处);
(2)按照学校规定和学院推免生推荐工作实施细则,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审核申请复议学生所反映情况是否属实,情况属实的进入复议程序;
(3)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在本职责范围内按照本单位推免生工作实施细则,审核学生复议申请,开展复议督查。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对超出监督复查范围或职责的复议申请,及时提交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新疆农业大学推免生遴选复议专家组,全面复查相关工作环节,形成复议结论,并告知相关单位和申请复议的学生;
(4)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根据复议结论,按相关程序予以办理,并将结果报送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备案。
(5)对公示内容、推免生工作组织有异议,可向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或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投诉。
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联系人:
教学办 0991-8763725
学院纪委0991-8763724
投诉邮箱:2407565217@qq.com,注明“2026届推免生工作举报”字样,只接受实名反馈,逾期不予受理。
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
投诉电话:0991-4800169
投诉邮箱:xjk@xjau.edu.cn,注明“2026届推免生工作举报”字样。
六、其它工作
(一)获得推荐资格的学生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按有关规定处理,并取消其推免生资格,已入学的取消研究生学籍:
1.存在弄虚作假、缺乏诚信者;
2.存在论文抄袭、虚报获奖或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等者;
3.受学校纪律处分,在处分期内者;
4.存在其他严重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的行为。
(二)本细则适用于2026年数理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由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关于印发《新疆农业大学本科学生参加学科竞赛管理规定》(新农大教发〔2023〕36号).pdf
关于印发《新疆农业大学高水平期刊目录》的通知 (新农大办发{2022}36号.pdf
数理学院
2025年9月3日